关于开展2024-2026年市级非税收入代收银行服务资格审核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商业银行:

  根据业务需要,佛山市财政局现就新一轮(2024-2026年)佛山市市级非税收入代收银行服务资格选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入条件

  参与本轮市级非税收入代收业务申请的商业银行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市辖区范围内设立总行营业部或分行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

  (二)经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分行认定的佛山市本级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资格(至少具备2023-2024年度资格,在执行代收服务期内必须保持资格有效)。

  (三)在人民银行2022年度佛山地区银行业机构评估综合评级达到B+及以上。

  (四)已完整具备接入广东省非税收入一体化平台业务能力,主要包括:基础数据能及时同步,收入收缴资金数据能及时接收、对账、退费、分成缴库,能提供线上或线下缴费渠道。

  二、选定流程

  (一)提交申请。有意向参与市级非税收入代收业务的有关商业银行须在指定时间内向市财政局提交书面申请文件,至少包括:①申请函、②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分行认定具有佛山市本级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资格材料(至少具备2023-2024年度资格)、③人民银行佛山地区银行业机构评估综合评级材料、④营业执照、⑤金融许可证、⑥承诺函(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承诺)。其中:申请函需说明申请事项、计划主办业务行、银行基本情况介绍(须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系统建设、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和风险管理等情况)。

  (二)资格审核。市财政局对各商业银行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审核后,对商业银行的资格申请审核情况予以告知。

  (三)签订协议。通过资格审核的商业银行,市财政局将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与其签订市级非税收入业务委托代收服务协议〔服务范围为佛山市本级,服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代收服务费为0〕。

  (四)其他要求。一是各商业银行请于2023年11月30日前向佛山市财政局提交纸质申请文件,不提交或逾期提交视为主动放弃申请资格(递交地址:禅城区季华五路8号财政大厦17楼基金收费科,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83282668)。二是所有提交的材料须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同时加盖单位(申请银行)公章,无法提交原件的材料可复印并加盖公章。

  三、监督机制。

  凡出现以下行为的银行,将视情节取消当期代收服务资格:

  (一)服务期间失去人民银行佛山市分行认定的市本级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资格。

  (二)服务期间人民银行佛山地区银行业机构评估综合评级为B-(含B-)以下。

  (三)服务期间违反服务合同约定且经市财政局告知后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

  (四)由于银行方的自身因素而存在可能危及非税收入资金安全的其他情形。

  佛山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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