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财会〔2025〕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财会〔2025〕14号).pdf
佛山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