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退费等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考生: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考地点调转及退费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退费安排等事项的补充通知》的精神及工作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报考地点调转及会计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退费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地点调转及退费

  (一)申请范围

  我市2022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

  (二)申请时间

  2022年7月5日6:00至7月11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考试地点调转

  1.申请流程

  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使用调转功能,选择拟报考地点并提交申请。

  2.调转要求

  (1)由于各地市考试机位资源有限,为确保考试能够正常组织,如考生人数达到当地上限,则无法调转至该地市,请考生就近选择其他地市申请调转。

  (2)考生一经提交初级资格考试报考地点调转申请后,将无法修改、撤回或申请退费,请确认后提交。

  (3)考生提交初级资格考试报考地点调转申请后,报名资格审核、证书领取等后续事宜均转至新报考地点进行。

  (四)考试退费

  1.申请流程

  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使用退费功能,提交退费申请。

  2.退费要求

  (1)考生一经提交2022年初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后,将无法参加2022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请确认后提交。

  (2)考生应按规定填写、仔细核对,提交真实有效的退费申请信息,如因考生填报的退费信息错误,导致退款不成功,将无法再次办理退费,也无法参加2022年初级资格考试。

  (3)此次发布的工作事项更有利于各地考生结合实际办理,因此我市财政局以及各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此前已公布的有关会计初级资格考试退费安排全部停止执行,我市已完成初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的考生按上述规定重新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办理退费申请。

  二、会计高级资格考试增设线上退费申请

  (一)申请范围

  我市2022年度会计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

  (二)申请时间

  2022年7月4日9:00至7月8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请流程

  考生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选择业务办理-->会计高级资格考试退费,提交退费申请。

  (四)退费要求

  1.考生一经提交2022年高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后,将无法参加2022年度高级资格考试,请确认后提交。

  2.考生应按规定填写、仔细核对,提交真实有效的退费申请信息,如因考生填报的退费信息错误,导致退款不成功,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咨询电话

  (一)初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禅城区:0757-83203351

  南海区:0757-86229326

  顺德区:0757-22835586

  高明区:0757-88635006

  三水区:0757-87736245

  (二)高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0757-83381225

  佛山市财政局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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