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局: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落实推进网上办事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0〕9号)等文件要求,为推进我市代理记账审批业务全程无纸化办理和业务办理“零跑腿”,我局对《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代理记账机构变更登记》、《代理记账许可证注销》的办理流程作出了修改,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申请机构网上提交的资料需要纸质归档的,请办理机构自行打印归档。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会计科反映。
附件1: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
附件2:代理记账机构变更登记
附件3: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注销
佛山市财政局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