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佛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佛法治办〔2025〕18号)要求,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如下。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八五”普法终期验收之年。市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聚焦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再造一个新佛山”目标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努力提升财政各领域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为财政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线,筑牢依法管财理财法治基。一是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财政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全年召开39次党组会,其中4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学习传达党中央和省市最新法治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佛山实际、财政工作实践和职责任务明确贯彻落实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落实机关党委督促学、党支部深入学、科室认真学,示范带动全体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不断筑牢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法治根基和思想自觉。二是实干笃行法定职责。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依法履职尽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逐渐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配合的法治工作格局。结合财政职能制定《佛山市财政局2025年普法和学法工作计划》,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立足财政执法监督,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三是真践实履法治任务。举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专题培训班,组织了近100名市级预算部门财务负责人参训,按照预算法等财政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过专题讲授财政预算管理、公务活动开支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成本控制、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实务、财会监督等重点内容,提升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的精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筑牢财经纪律“防火墙”,推动“过紧日子”和依法理财要求在我市落地生根。
(二)突出财政行政执法严格规范,提升财政法治化水平。一是规范财政管理。按照预算法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积极承接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出台《佛山市完善市对区财政体制方案》,进一步理顺市区财政体制。健全项目前期决策阶段会商会审工作机制,有效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成本管控,大幅核减不合理资金,有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持续健全财政支出标准体系,新增出台市级规划编制费支出标准,强化资金规范管理和节约控制。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核。落实合法性审核的主体责任,全年依法依规对政府采购领域的行政投诉和行政处罚开展法制审核46次,对罚没收入中债权申报工作开展法制审核2次,对合同项目和信息公开开展法制审核8次,对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方案开展公平竞争审核,限期完成行政复议案件答复,确保财政业务依法开展,减少法律纠纷的产生。三是严格行政执法。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处罚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实施行政执法,健全执法制度体系,全年依法依规审批30家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登记、变更备案,对5家会计师事务所、1家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对3家事业单位和企业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督促其通过申请执业许可、更名、注销等方式进行整改;对18名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核查工作,完成259家代理记账机构核查和督促整改工作,共作出6宗政府采购方面的行政处罚,聚焦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确保行政执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三)围绕“再造一个新佛山”目标任务,强化法治财政保障。一是全面抓实财政收入组织。积极协调税务部门依法征税,完善征管措施,提升税收征管效能。加大政府资源资产盘活力度,多渠道促进非税收入增长。2025年,预计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完成790.8亿元,自然口径增长3.1%,完成年初政府工作报告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的目标。二是全程加强财政支出管控。在预算管理全流程,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科学研究制定重点项目成本标准,持续健全财政支出标准体系,新增出台市级规划编制费支出标准,强化资金规范管理和节约控制。严控举办论坛、庆典等活动,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控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全年全市预计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下降11%、减支9.86亿元,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腾出有限的财政资源支撑保障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三是全力保障重点支出。2025年市级增支2.51%,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政策性资金,支持高标准规划建设先行区,保障落实“百千万工程”。落实财政科技投入,重点保障季华实验室、仙湖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建设发展以及中试产业发展,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向上争取新增专项债券额度426亿元,投向全市重点领域项目,充分发挥稳经济促投资作用。同时,保障各类基本民生支出,落实育儿补贴、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补助等惠民资金,支持办好民生实事。
(四)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载体,增强法治财政宣传实效。一是主动上门普法。利用内控和会计管理的契机,主动到市汽车流通协会“送法上门”,派发普法宣传小册子,大力宣传《会计法》等政策法规,互动交流行业治理和依法财务管理等相关话题,宣贯具体财会要求,以此提高行业财务管理水平,实现普法“零距离”。二是结对帮扶普法。赴高明白洞村和吉田村“送法下乡”,现场张贴普法海报、向村集体赠送50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50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一批宣传小册子,大力宣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与财税政策法规,提升农村依法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水平,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三是突出主题普法。联合省财政厅开展2025年广东省民法典宣传月暨“法治益企行”普法宣传活动,以“法治财政益企行”为主题,聚焦惠企、利企、强企等财税政策措施宣传,助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组织财政干部参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知识竞答活动、学习参观国家安全教育展,强化干部职工总体国家安全观意识。利用50公里徒步活动契机宣传《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律法规,营造依法管财理财的浓厚氛围。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法治理念与财政业务融合不够深化。法治建设与财政核心业务的衔接不紧密、协同性不足,导致依法管财理财的效能受到制约,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理念的重视程度不足,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有限,学法用法的系统性不够,法治培训覆盖面窄或实效性不强,影响了依法履职的自觉性,习惯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财政管理难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财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够高。执法队伍的专业能力与新时代要求尚有差距,部分执法人员对财经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的掌握不够熟练,行政执法信息化、智慧化水平不高,存在执行标准不一的情况,导致有时执法过程规范化程度较低。科室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法律实操锻炼较少,专业能力更新滞后,培训力度不够,影响和制约科室职能发挥与干部个人成长,对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等业务技能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工作需要。
三、2025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高站位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牵头研究制定我局贯彻落实意见。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用法治思维谋划财政、推进改革,将法治建设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确保财政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是勤担当推进普法学法计划实施。按照《佛山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法治建设与财政改革发展协调同步,指导制定《佛山市财政局2025年普法和学法工作计划》,明确2025年普法工作清单和职责分工,确保每项计划按部就班推进落实,圆满完成全年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带头参加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观看庭审纪实视频录像,带头学法守法,示范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
三是做示范压实依法决策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压实行使重大决策事前法律论证责任,指导建立并落实我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针对涉及财政的重大公共政策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坚持事前合法性审查,以身作则示范带动局班子成员模范遵守、共同落实,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四是宽视野锻造法治财政专业队伍。任用年富力强且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干部在法规科工作,同时充实法制审核队伍,加强对4名执证公职律师的指导,形成了以法规科为主体,公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为辅助的法治工作队伍,充分发挥其在法制审核中的作用,为财政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计划
2026年,市财政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锚定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再造一个新佛山”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佛山法治添砖加瓦,为广东在“十五五”时期续写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财政法治力量。
一是持续强化法治思维引领。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推动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带动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将法治要求融入预算管理、支出审核、资金监管、基建评审等各项业务全过程。
二是深化业务与法治相融合。强化顶层设计与协同,建立跨科室法治协调机制,推进公平竞争与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将法治要求纳入财政决策、预算管理等核心流程。同时以练代训推动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与业务能力双提升。
三是着力提高执法队伍专业水平。增加执法证资格取得的覆盖面,实现会计科、监督检查科等执法科室持证100%,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利用财会监督的契机开展系统化、实战化训练。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利用执法平台提升执法效能和规范化水平。
四是推进依法履行财政职能落实。持续推进税源培植巩固,依法依规完善税收征管,拓宽非税收入来源,多措并举挖潜稳定非税收入,加强土地出让统筹,稳住土地出让收入规模,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深化财政支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把宝贵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紧要处,落实《佛山市完善市对区财政体制方案》各项措施,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佛山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