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21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根据《中共佛山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汇总形成《佛山市2021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一、全市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

  1.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21年末,全市国有企业共1128户。实现资产总额6045.83亿元;实现净资产总额2663.02亿元;负债总额为3382.8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5.95%。

  2.收益情况。实现营业总收入824.71亿元;利润总额56.7亿元。

  3.上缴利税情况。全市国资监管企业共上缴利润5.9亿元。全市国有企业共上缴税费33.57亿元。

  4.资本投向分布情况。分产业来看,全市国有资本主要投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分行业来看,主要投向社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和建筑业。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21年末,全市含国有资产的金融类企业共有12户,国有资产总额1028.43亿元,负债总额889.71亿元,所有者权益138.72亿元,国有资本及其应享权益114.06亿元。

  2.收益情况。2021年,全市金融类企业营业收入201.44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21年末,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454.84亿元。其中,负债总额552.46亿元,净资产总额2902.38亿元。

  2.资产结构情况。截至2021年末,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454.84亿元中,流动资产846.68亿元,占比24.51%;固定资产827.12亿元,占比23.94%;无形资产57.91亿元,占比1.67%;在建工程593.81亿元,占比17.19%;其他类型资产1129.32亿元,占比32.69%。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土地资源。我市行政辖区总面积379,778.89公顷,国有土地总面积为131,570.93公顷。

  2.水资源。2021年,我市地表水资源量24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5.8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25.2亿立方米(由地表水资源量和地下水资源量相加并扣除两者之间互相转化的重复计算量而得)。

  3.森林资源。我市国有林业用地面积8395.3公顷[ 因国家对相关数据统计口径有调整,且暂无2021年最新统计口径数据发布,森林资源资产情况沿用2020年统计数据。],森林覆盖率21.42%,森林蓄积量518.24万立方米,全市国有森林资源中省级生态公益林6911.04公顷,一般商品林1165.93公顷。

  4.矿产资源。2021年度我市未发现新增矿产,查明资源储量未明显增加,因此实物量及价值量情况与2020年度大致相同。我市已发现52种矿产,矿床(点)318处,其中大型矿床11处、中型矿床23处、小型矿床51处、矿点233处。矿产种类有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和水气矿产,已查明有资源储量的矿产40种。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贯彻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坚持党对国企全面领导。一是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出台《市国资委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国企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实现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管理全覆盖。二是持续加强国企党建工作。市国资监管一级企业全面完成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国有独资、全资及绝对控股企业落实党建入章程和党组织议事决策机制。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班,共培训1130人次,完成新发展党员600人。三是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汇演、知识竞赛、红色经典朗诵等活动15场,专题培训60余班次,培训人数超过1.2万人次,推出59项“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

  2.改进国企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一是不断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市国资监管企业100%完成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100%实行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开展竞争上岗267人、实行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10人。灵活开展中长期激励,累计激励200人次。二是持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市属国企加大研发投入,实现更高质量发展。2019—2021年市属企业研发投入支出年均增长157.2%。三是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益。全面梳理市属企业土地资产,协助完成广湛高铁等50余宗控规修编的审查工作,推动低效土地资产盘活利用,提升土地价值,为国企改革和发展注入新动能。

  3.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为契机,全面提升改革综合成效。一是稳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二是加快清退“两非两资”。全面完成全市165户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完成18户“僵尸企业”出清遗留问题,完成17户规模以下企业清理退出,重点亏损子企业专项治理完成率96%,市国资监管企业亏损面同比下降10%。三是深化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动态调整市国资委权责清单,回收权限1项、增加授权2项、优化权责12项、下放权限1项,新增事项1项。将市公控公司、市交通集团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投资公司,额外授予8个授权事项,进一步发挥国资平台优势,保障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4.坚决扛起国企责任担当,支持疫情防控及民生保障。支持疫情防控方面,全年共派出31,500多名党员支援社区核酸检测;投产医疗废物处置项目,疫情期间维持60吨/日满负荷运作。支持民生工程方面,市属发电供气企业顶着能源价格不断创新高的成本压力,稳定电厂存煤量,加强上游气源调度,确保“限电不拉闸、限气不关阀”,保障全市企业居民用电用气需求,为全市工业经济稳增长提供坚实支撑。推动我市解决垃圾处置问题,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实现试运行,垃圾焚烧规模达3000吨/日。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措施,健全企业治理体系。一方面,出台《佛山市财政局对市金控公司权责清单》《佛山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佛山市财政局委派监事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制度机制,通过完善管理制度促进国有金融企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督促各金融类企业抓好财务快报、财务决算、绩效评价、股权管理、产权登记、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等工作,不断完善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2.落实投资“全过程”监管,加强企业日常管理。事前审核方面,落实重点投资事项事前报批制度,适时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风险评价,杜绝超越企业自身管控范围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和项目并购行为;事中监控方面,实时跟进项目投资情况,保持对风险“弱信号”敏感度,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置;事后总结提升方面,及时开展投资完成后的报告工作,对企业投资项目决策、实施、结果及其影响进行总结提升。此外,引导市金控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健全内部风险管理控制制度,推行“投前尽调评审+投后跟踪评价”风险管理模式。

  3.聚焦服务市场主体,持续扩大融担基金业务规模。指导市融资担保基金积极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在省内率先探索构建国家、省、市三级联动的风险分担机制。陆续开通“政银”“政银担”等业务模式,持续加强与市内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凝聚更多金融资源助力企业融资。截至2021年底,基金已与6家担保机构、29家贷款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已促成合作银行累计向2.3万多家中小微企业授信达405.53亿元,累计放款金额389.46亿元,贷款余额为360.37亿元。同时,推动基金实施担保费减免政策,全年累计为企业减免担保费用超4000万元。

  4.实施“数字贷”工程,助力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实施“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两大政策,引导金融活水支持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动解决银行“不敢贷”、企业“贷不起”问题。在融担基金项下设立规模10亿元(首期规模5亿元)的专项资金池,对“数字贷”贷款项目本金给予风险补偿,最高风险分担比例可达50%。对于符合条件的“数字贷”项目,由财政给予企业100%的全额贴息,贴息期限最高3年,单个企业每年获得贴息金额最高3000万元。截至2021年底,全市已有27家银行推出88个“数字贷”产品,448家企业提交了728个数字化改造项目备案,涉及投资总额超190亿元,银行已向企业授信超17亿元。

  5.拓展金融服务链条,我市国有金融资本掌握的期货牌照实现“零的突破”。在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增资支持下,市金控公司顺利完成新晟期货股权收购工作。2021年3月1日,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完成,市金控公司正式成为新晟期货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51%,标志着佛山实现期货牌照“零的突破”,这也是我市国有金融资本掌握的首张金融牌照。2021年12月,新晟期货更名为佛山金控期货有限公司,并变更注册地址,正式落户广东金融高新区,填补了本地金融领域法人期货业态的空白。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夯实基础登记工作,推动资产管理更加规范。一是推动各类资产规范入账。2021年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所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等各项资产入账金额同比增长375.81%、16.9%和12%。二是开展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全市三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专项核查,共完成原值158.27亿资产转固,提高资产管理规范性。三是组织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全面摸清公路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路资产管理,清查登记公路里程4602.94公里,资产净值约1245.81亿元。

  2.注重资产盘活利用,推动资产管理更具效能。一是提升资产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分利用省信息平台推进资产全面管理,摸清并完善资产底数,探索实践新系统管理模式,提升资产资源管理效率。二是促进资产配置更加均衡。对于要求新增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和车辆等资产的单位,优先从存量资产中调剂解决,着力提高闲置资产的使用效益。2021年,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互相无偿调拨固定资产累计价值为8.05亿元,同比增长82.21%,调拨办公、业务用房等房屋17.9万平方米。三是不断降低闲置资产比例。推动各部门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制度,切实盘活存量资产。2021年佛山市固定资产闲置率为0.48%。其中,通用设备闲置率0.07%,同比下降51.23%;专用设备闲置率0.02%,同比下降60.09%。

  3.科学处理闲置资产,推动资产管理更有效益。一是分类设定资产处置事项审批权限。市本级规定超限额以上重大资产及房屋、土地、车辆的处置事项由市政府审批,其他资产处置事项由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报市财政局备案。二是加强资产处置评估管理。要求各单位对出售、出让、转让等涉及资产产权变更的事项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结果经财政部门核准后,作为资产处置的底价,防止低价贱卖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三是落实资产收益上缴。资产处置完成后,督促单位及时办理产权变动手续,并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将资产处置收益上缴入库。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推进确权登记工作,筑牢自然资源管理基础。做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对列入佛山市自然保护地及河湖河长名录中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河流等重点区域自然资源分阶段开展统一确权登记,并逐步实现对各类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全年确权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登记数量642,687宗。

  2.持续优化国土开发布局,助力高品质现代化城市建设。高水平编制《“1+4”广佛高质量发展融合试验区建设总体规划》《广佛两市道路衔接规划修编》等,不断优化城市内部空间规划。2021年共划定54片工业集聚区,保障4.5万公顷的工业用地。

  3.促进资源集约开发利用,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用地指标跟着项目走。保障顺德碧桂园机器人谷、徐工机械、三水海天汽配和邦普三期等一大批意向产业项目用地,全年共落实各类用地指标557.6公顷。二是加紧盘活处置闲置土地。处置2009—2018年批而未供土地809公顷,处置闲置土地142.3公顷,处置率为47.61%。三是圆满完成土地出让任务。2021年全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96宗,出让面积951公顷,出让金收入990亿元,为拉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稳定财税收入提供坚实支撑。

  4.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保护方面,从“划、管、建、补、护”入手,实现695.8公顷永久基本农田全流程保护;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严控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草地;持续提升执法成效,全市新增违法用地较上一年度下降25%,整改成效位列全省第3位。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方面,完成矿山修复4.55公顷;提速34个万亩千亩公园建设,完成公园建设投资约19.71亿元,完成率达104%;出台《佛山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和7项配套制度,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强动植物保护;完成造林与生态修复任务2504.6公顷,实施控桉限桉工程2006.67公顷。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以加强党的领导为抓手,不断推动党建工作和国有资产管理相融合。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发展”的思想理念,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党建全面融入国有企业经营和国有资产管理当中。一是全力提升国有企业党建质量。强化公司治理中党的领导作用,推动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有针对性加强混改企业党建工作,健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真正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厚植为国有企业的竞争优势、发展优势。二是加速推动国资国企服务全市中心工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增强国有企业扛起改革发展重托的使命感、责任感,进一步发挥国资国企在服务招商引资、民生事业、城市安全和人才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三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和监督,按照“牢记五个必须,杜绝七个有之,铸牢三个决不允许”的要求,增强资产管理人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以持续深化改革为主线,不断促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聚焦国企肩负的新时代历史使命,着力推进国资国企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一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持续规范董事会建设,不断完善外部董事管理机制,进一步激发经理层活力。围绕服务民生、产业体系、人才发展等,改革重组一批市属国企,打造八大服务平台。二是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明晰企业产权关系,分类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上市公司+”战略,深化市、区国资合作。推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深化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改革,深入推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构建中长期激励约束。三是加强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全方位做好风险防范。健全完善覆盖国资监管全部业务领域的出资人监督制度,实施“红橙黄”牌预警监督制度并与绩效挂钩。加强合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资产负债约束和预警体系,紧盯债券风险、融资性贸易风险、金融衍生业务风险等重点环节强化监控。深入开展战略成本管理,推动成本经营性控制向规划性控制转变,确保企业成本费用利润率稳步增长。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提高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三)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目标,不断丰富金融类国有企业业务体系。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国有金融资本,推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优化地方融资环境,提升国有金融资本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能力。一是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机制。一方面,积极推进市金控公司产权关系理顺工作,加强与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沟通协调,争取早日分步理顺市金控公司产权关系。另一方面,继续推进经营预算、财务监管、统计监测和分析等工作,优化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体系,提高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水平。二是积极拓展国有金融资本服务链条。坚定做大做强国有金融企业,优化整合国有金融资源,强化金融领域布局,在做优现有业务的同时,积极开拓新业务板块,探索获取新的金融牌照、设立供应链公司,着力增强业务协同性,逐步补上国有金融资本配置布局不均衡的短板,激发国有金融资本活力。三是进一步发挥市融资担保基金政策作用。深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充分利用融担基金平台,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健全基金配套制度,正向激励金融机构将国家普惠金融政策落到实处,推动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生态环境,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四)以夯实基础工作为支点,不断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和《政府会计制度》,加快推进国有资产全口径管理,持续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一是着力完善管理制度办法。切实将新条例、新规定各项要求落实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全过程、各环节,持续规范管理行为,加强资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各单位增强资产管理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不断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质效。二是健全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管理体系。探索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文物文化等资产的价值计量方式和核算方法,梳理形成资产台账,推进存量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清理入账。同时,持续推进在建工程转固工作,及时将已使用的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资产。三是建立国有资产绩效考评体系。进一步探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激励机制,发挥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积极性、主动性,持续提升资产管理效能。

  (五)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不断提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成效。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统一,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管理“文章”,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保障和要素保障,为粤港澳大湾区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利用提供佛山示范。一是深入做好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厘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夯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二是强化自然资源监管和执法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跨部门基层执法协作机制,在做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同时,从严查处各类涉及土地、矿产的违法违规行动,做到早介入、早预防、早处理。三是以规划引领发展,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全速推进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加快《佛山市工业用地红线划定》上报审批,划定54个工业集聚区和4.5万公顷以上工业用地红线。积极落实“中部强核、东西两带、南北两圈”的要求,高水平编制佛北战新产业园空间规划,谋划建设临空大型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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