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19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根据《中共佛山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佛发〔2018〕23号)要求,形成《佛山市2019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全市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全市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下同)资产总额3975.09亿元,负债总额2134.62亿元,净资产总额1840.47亿元,资产负债率53.7%,主要投向交通运输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和教育文化广播业。

  (二)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

  全市含国有资产的金融类企业共有11户。全市金融类企业国有资本及其应享有权益84.45亿元,营业收入184.61亿元,净利润87.51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828.53亿元,负债528.23亿元,净资产1300.30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781.97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046.56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全市土地总面积3797.72平方公里(目前正在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2019年数据还没有公布,最新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为2018年数据)。水资源总量35.67亿立方米(由地表水资源量和地下水资源量相加并扣除两者之间互相转化的重复计算量而得)。全市林业用地面积64,142.78公顷,森林面积78,459.13公顷;森林覆盖率20.65%,活立木总蓄积493.48万立方米。全市已发现矿产52种,矿床(点)318处,已查明有资源储量的矿产40种。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1.深入推进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一是落实“管企业”向“管资本”改革工作。建立监管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推进监管职能转变。二是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引进外部战略投资者、上市及重组并购、股权退出等多种方式,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三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完成所有市级国资监管一级企业公司制改制,推动事业单位转企工作,构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

  2.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监管机制。一是高效整合监督资源、优化监管方式,通过产权、财务、审计等三方面的监督,构建统筹、集约、立体的监管新格局。二是开展防范重大风险专题研究,进一步挖掘企业深层次问题,明确企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之策。三是强化国有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建立企业(包括子企业)资产负债监测和预警体系,推进国有企业有序退出非主业及高风险、无效低效业务,优化债务结构。

  3.持续深化国有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扎实加快“僵尸企业”出清进度。完成僵尸企业市场化处置100户,累计完成市场化处置353户,有效减少国有企业“历史包袱”。二是稳步推进企业战略重组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向重大基础设施、重要公共服务等关键领域和新能源、环保、教育、电商等优势产业集聚,挖掘国有资产营收新增长点。

  (二)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1.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系。研究制定《佛山市本级贯彻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1月将市金控公司转至市财政局管理,由市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

  2.圆满完成佛山农商银行合并改革工作。将佛山农商银行、佛山市高明农村商业银行、三水农村信用联合社合并组建成市级农商银行,组建完成后依然沿用佛山农商银行名称,实现优势互补,发挥出1+1+1>3的效应。

  3.持续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持续抓好财务快报、财务决算、绩效评价、股权管理、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等工作。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1.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一是出台、修订和完善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依、有制可循、加强监督、规范运行。二是强化和落实综合管理职能,理顺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职责。三是完善国有资产清查制度,要求各单位盘点清查资产并分类入账,规范行政性事业资产的实物管理、账务管理。

  2.有针对性的抓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一是研究制定针对机构改革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指引,指导涉改单位按照规范指引进行资产清查、划转调拨。二是开展新一轮办公用房清查摸底,对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开展检查,全面掌握办公用房最新情况。

  3.加强闲置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盘活存量资产,促进闲置办公用房合理流动,规范出租行为,避免超年限出租或低价格出租等行为,推动建立资产共享共用机制。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1.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全面启动《佛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完成《佛山市一环创新圈战略规划》等重大规划,同时积极推进《广佛两市道路衔接规划修编》《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佛山市综合交通规划修编(2019—2035年)》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全市已批控制性详细规划面积超过1450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接近70%。

  2.促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积极开展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工作,争取土地指标422.87公顷,解决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全力推进城市更新,2019年,超额完成省下达我市的“三旧”改造年度任务,新增实施项目面积1120公顷,完成改造面积720公顷。大力推进城市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中心城区城市形态提升、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专项行动。

  3.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加大自然资源保护。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各项任务。二是加强生态修复。落实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复绿面积为7.6公顷。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累计完成31个河心岛生态修复验收。完成森林碳汇工程的造林更新3623.67公顷、森林抚育1130.67公顷,完成缩桉面积1546.28公顷。新建和改造公园绿地面积304.93公顷,超额完成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任务。严格落实动态巡查工作,加大违法查处力度,2019年,全市土地违法案件共2091宗,涉林案件114宗。

  4.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最严格土地、矿山、森林、水资源等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全市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制定政策文件工作,各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快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围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下一步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抢抓大湾区建设机遇,持续推动国有资本做大做强。一是优化国有资本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历史机遇,有序推动国有资本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公共服务及新能源、环保等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集聚。支持国有企业与各类优势企业开展合资合作,稳妥推进一批企业实施开放性市场重组,进一步提升国有资本整体配置效率,实现国有资本战略性布局调整。二是深化国有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助辅导重点企业制定扭亏脱困措施,加快退出缺乏竞争优势的非主业领域及低端低效能产业环节。稳妥处置“僵尸企业”、长期亏损企业和低效无效资产,确保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僵尸企业”出清任务。三是增强企业风险管控能力。加强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重管控,督促企业制定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和应对处置预案,进一步强化动态监测。

  (二)加强金融类企业国有资本管理,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机制。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逐步建立出资人履职管理体系。提升国有金融资本运营效益。优化整合国有金融资源,补上国有金融资本配置布局不均衡的短板,坚持做大做强国有金融企业等工作。

  (三)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提升行政资产资源配置效率。

  一是有待进一步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部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的现行规定及配套制度相对滞后,需按新时代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历史遗留难题有待解决。例如,部分固定资产购置时间较久,历经办公地点搬迁、人员调整、资产内部转移,存在实际已处置但尚未核销和资产产权不清晰的情况。又如,资产调拨移交使用没有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影响资产信息的正确性及可靠性。

  (四)强化规划统筹,提高国有自然资源利用效率。一是构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全速推进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二是构筑自然生态文明保护屏障,积极推进千亩万亩公园建设项目、河心岛生态修复项目、一环生态圈项目。三是全面贯彻落实新土地管理法,进一步优化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四是多措并举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持续探索和推进并联审批,真正做到“全市一盘棋”。做好城市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收尾工作,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城市形态提升工作。五是全面开展生态修复工作,针对国土空间规划的复垦区、各类生态红线管控区,编制生态修复规划。六是惠民生解民困。力争实现全市范围业务办理需求量大,具有普惠性的登记事项,压缩到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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