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财会监督力度 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全市财会监督工作会议召开

  4月11日,佛山市财政局召开全市财会监督工作会议,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国、全省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市今后一个时期财会监督工作任务,推动全市财会监督工作迈出高质量发展新步伐。

  会议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审时度势,作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战略部署,将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进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意见》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财会监督领域的具体体现和生动实践,要深刻理解《意见》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进一步增强抓好落实的责任感使命感。

  会议强调,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精神、加强党对财会监督工作全面领导的具体行动,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严肃财经纪律、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抓手,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的重要内容。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中央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

  会议要求,接下来要着力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宣传。要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解读,将《意见》要求传达到全体财政干部,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二是强化组织协调。成立各级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发挥财政部门的牵头作用,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建立健全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有效形成工作合力。三是把握工作重点。制定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把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首要任务,严肃查处财政、财务、会计领域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违法违规行为,驰而不息严肃财经纪律。四是依法依规履职。要主动出击、狠抓落实,财政部门积极履行财会监督主责,牵头推进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实施监督,各单位加强内部监督,中介机构抓牢执业监督,行业协会抓实自律监督,共同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有序开展,务求取得实效。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明耀主持会议并讲话。市财政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各区财政局分管领导和监督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