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财政局大力优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推动提升财政资金支付效率

  今年9月以来,佛山市财政局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为契机,刀刃向内深入推进自我革命,通过重新划分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精简支付环节财政审核流程、明晰预算执行管理权责等举措,在确保安全、规范的基础上,推动提升财政资金支付效率,更好发挥财政对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和促进作用。

  一、统一标准,扩大财政授权支付范围

  贯彻落实预算管理改革要求,聚焦解决支付方式划分标准不统一、预算单位用款自主性不足等问题,围绕“提升效率,简政放权”,重新调整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划分,制定统一标准,明确需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9类财政性资金的具体范围,大幅度提高财政授权支付额度。自新标准从今年10月1日实施以来,市级预算单位用款自主权有效增强,财政资金支付效率和支付进度得到明显提升。

  二、精简流程,缩短支付环节审核时间

  针对预算单位支付使用财政资金过程中,财政审核节点较多、审核周期较长的情况,从优化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发力,对支付环节的财政审核流程进行重塑,借助市级国库集中支付已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的优势,在确保岗位设置相互牵制、资金业务交叉复核、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同时,精简财政审核内部节点,从机制上缩短财政审核时间,提升审核效率,从而带动财政资金拨付效率有效提高。

  三、明晰权责,推进预算执行“放管结合”

  抓住深化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契机,进一步划清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之间的预算管理权责关系,财政部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不直接参与具体项目审批等事务,并合法合规下放资金支付审批权限给预算单位,既强化预算单位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又充分调动预算单位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加快项目支出进度的积极性、主动性。与此同时,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尤其是加强对大额支出的重点监控,通过“放管结合”确保财政资金支付安全、规范、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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