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领财政电子票据所需申请材料

  之前已申领纸质财政票据的单位,首次办理电子财政票据申领时,请下载附件1(含4张表格,有样表参考)、单位二证合一证书副本(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按表格要求填写和准备有关递交材料,把上述资料递交至市财政局基金收费科(财政大厦17楼)办理电子票据申领手续。

  之前未申领纸质票据,属首次申领财政票据的单位,除递交按上述材料外,还需准备下述材料:《佛山市财政票据领购资格申请书》(即附件2)、单位三证合一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团体组织还需提供章程(章程需经发证机关和自身单位盖章确认)。

  备注:申领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还需提交经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附件1:佛山市财政电子票据申请材料(共4项,内含示范样表)

附件2:(新)佛山市市级财政票据领购资格申领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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