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佛山市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佛山市财政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立足财政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扎实做好各项信息发布,切实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的平台作用,及时更新并公开市级预算、预算调整、决算公开、上级补助资金分配下达、地方政府债务等财政重点领域信息,满足社会公众获取信息需要,引导社会各方形成稳定预期,全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7条,有效发挥财政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坚持依法办理、规范答复,全面落实条例要求,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2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件,均已按规定时限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突出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我局牵头印发规范性文件《佛山市市级财政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局网站专栏向社会公布,并印发政策解读与一图读懂海报,加大解读力度,让群众更好知晓看懂。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及时公开承接落实省财政厅委托和重心下移权责事项,2025年,我局发生行政许可3宗、行政处罚8宗,已按要求在局网站专栏等进行公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做好网络安全防护,常态化开展网络舆情信息巡检,持续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开展供应链安全检查,组织风险清单培训。
(五)监督保障方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三审三校”等制度,规范执行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及时清理不需要长期保留的信息,严防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仍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改进措施,改进情况如下:一方面,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群众关心的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及时做好信息巡检,清理过期的不必要的信息,方便群众查询知晓。另一方面,多形式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学习力度,提升工作规范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5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佛山市财政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