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财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佛山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佛山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足财政职能,秉承“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认真规范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规范性文件公开等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效,持续打造阳光财政、透明财政。

  (一)主动公开方面。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的平台作用,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全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超900条,有效发挥财政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在申请受理、内容审查、办理答复、文件归档等环节,全面落实条例要求,规范程序和文书格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既做到合法合规,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件,均已按规定时限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突出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一是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将市级预算、预算调整、收支执行及相关报表等信息在市政府网站、局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在做好市级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基础上,积极指导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区做好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务公开。二是推进其他重点财政信息公开。每月发布全市各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按要求及时公开中央直达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分配下达、地方政府债务、会计考务等信息,加大重要政策解读力度,满足社会公众获取信息需要,引导社会各方形成稳定预期。三是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我局今年牵头制定印发1份规范性文件(《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修订佛山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已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局网站专栏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制定政策解读、一图读懂海报等多种方式,加大解读力度,让群众更好知晓、更好看懂。四是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及时公开承接落实省财政厅委托和重心下移权责事项,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和“双公示”目录。2024年,我局发生行政许可2宗、行政处罚3宗,已按要求在局网站专栏等进行公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管好用好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强化网站网络安全及舆情应急管理,常态化开展网络舆情信息巡检,组织相关责任人员认真学习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措施,确保发现舆情信息后能够在第一时间进行妥善处理,定期做好网络数据安全检查加固、监测处置等,积极参加市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攻防演练、“网安大讲堂”等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78.78(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

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

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

0

0

0

0

1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1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14

0

0

0

0

0

1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9

0

0

0

0

1

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务信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政策解读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便捷性、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人员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等。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改进措施,改进情况如下:一是丰富“一图读懂”等公开形式,坚持解读文件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双向关联,实现“公开即解读”;二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对于群众关心度较高的信息及时公开、主动公开、分类展示,并落实看网盯网工作机制,及时做好上级文件分类研判,将涉及群众的信息及时公开、有效知晓。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参训政务公开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加大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力度,加强与先进单位的经验交流,提升财政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佛山市财政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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