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佛山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推动我市财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绩,为全面落实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一、紧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线,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佛山财政法治工作

  深学细悟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创新“中心组引领学、领导班子带头学、机关党委督学、党支部深入学、科室研学、党员干部自学”学习模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经济思想,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入脑、入心、入行。一是强化专题集中学。举办读书班,精心安排专题,每期读书班安排班子成员领学、精读精讲,其他成员结合财政实际跟进学习领悟、分享认识体会。局领导班子认真研读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书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进一步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切实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系统完整研读《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著作选读》等主题教育学习资料,并组织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党员教育基地、廉政教育阵地等开展“主题党日”,强化党性教育。二是强化个人自主学。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学习计划,细化分解学习内容,采取灵活方式,真正把理论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在平常。创建线上“指尖课堂”,通过“学习强国”“广东党建订阅号”“党课开讲啦”“微党课”“党员云课堂”“财学”等平台载体,将党中央、市委等有关主题教育的精品文章进行转载,引导党员学懂弄通主题教育应知应会基本知识点。利用局网站、局微信公众号、大堂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党员活动室等开展主题教育宣传,为广大党员干部营造出“处处是课堂,时时受教育”的浓厚氛围。三是强化党组领学带学促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结合佛山、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和职责任务明确贯彻落实措施。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专题党课,其他局领导到所在党支部、分管科室或基层联系点讲专题党课,切实发挥领学督学作用。

  二、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515”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

  一是全力推动财政收入稳步恢复。加强税源培植巩固,抓实税收收入组织,强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加大力度盘活政府资产资源,推动全市财政收入增长持续恢复。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完善过“紧日子”的制度机制,从严从紧控制行政事业单位非刚性非必需的开支,大力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是用足用好新增专项债。2023年我市新增专项债已全部发行到位,有效发挥稳投资、促发展作用。四是保障落实“百千万工程”。牵头成立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资金和资本要素保障专班,及时落实财政资金保障,并将超八成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投向区镇村重点项目。五是服务推进制造业当家推进实施“数字贷”工程,落实风险补偿、财政贴息两大政策措施,支持引导制造业企业加快“数改智转”。六是依托市融资担保基金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聚焦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佛山市融资担保基金通过开展“政银”“政银担”“数字贷”“外汇套保增信保障”等业务,积极发挥增信、分险、降费作用,引导撬动金融“活水”精准浇灌本地中小微企业,推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加强财政法治建设。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始终牢记法治建设是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重把党的领导落实到财政法治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等,并对法治财政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运用法治思维推动我市财政管理改革。二是定期听取财政法治工作汇报。牵头制定局2023年普法和学法工作计划,并在局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三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2023年,我局新增公职律师1名,现有公职律师3名。形成了以法规科(内设法制机构)为主体,公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为辅助的法治工作队伍,充分发挥其在法制审核中的作用,为财政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四、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各项财政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强化规范文明公正执法。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处罚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实施行政执法。健全执法制度体系,聚焦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确保行政执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2023年,在省委托和下放事项方面,按照省委托事项的工作流程,市财政局共审批通过了3家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的执业许可申请、15家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变更备案;公布获得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5家。对2户会计师事务所和3户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进行重点检查。按照省重心下移事项的要求,我局对3个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作出处理决定并按要求进行了公示,确保省财政厅下放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在市级权责方面:行政处罚4宗;公布获得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31家。

  二是落实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明确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都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确保决策科学民主、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是依法妥善处理行政争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做好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答辩、举证、出庭工作。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23年,我局被复议案件复议机关均维持我局决定,行政诉讼案件我局均胜诉。

  四是全面落实财政普法责任。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电视台等多途径普法。开展诚信宣誓和案例教育,通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及时组织我市会计人员参加年度继续教育。利用重要时间节点普法,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考试,全员成绩优秀。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法治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到我局专题讲课,组织财政干部职工同步收看省相关专题直播。2023年,我局与市税务局联合制作的减税降费公益广告《逆转》获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三等奖。

  五、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制审核队伍仍有待进一步提升。主要原因是内设法制部门专业人员较少,需进一步统筹全局法律专业人才使用。

  (二)法治把关需进一步加强。目前,部分部门对政策出台的合法性审查不够重视。

  六、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计划

  2024年,市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515”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佛山谱写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为广东奋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贡献财政力量。

  一是依法履行财政职能。优化财政收支管理,着力推动财政平稳运行。贯彻“以收定支”原则,统筹做好收支管理,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着力促进高质量发展。支持高质量推进制造业当家、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和提高科技自立自强水平。二是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着力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优化财政投资评审管理,丰富和完善市融资担保基金业务体系。三是严格依法行政。配套完善我市财政行政执法制度,开展市财政执法制度汇编工作。完善市财政行政执法程序。四是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有机融合。深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机制和述法制度。五是提升依法理财和依法履职能力。持续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本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促进财政改革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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