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财政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6〕467号)要求,现结合财政职能,制订我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公开实效。

  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扩大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大力推进财政公文、信息的主动公开,加强政策文件发布、办事指南公示、财政预决算、财政数据等工作业务类信息的公开。

  二、拓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传播渠道

  根据市府办信息公开要求,优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目录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健全信息内容采集、审核、发布机制,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方便公众获取,同时,推进市财政局微信、政务微博等建设,运用新媒体等多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在线回应社会关切。

  三、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推动及监督各区财政部门自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批准财政预决算后20日内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督促市级各部门和单位自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本单位预决算后20日内公开经批准的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在市级财政预决算经市人大批准后的20天内,全文公开年度预算草案及年度预算报告、决算报告。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确保公开内容完整。将同级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报告、表样及相关说明全部公开,督促各部门按批复预算的表样全部公开。公开范围包括所有资金来源;支出除按功能科目公开到项级外,将基本支出按经济科目公开到款级。二是规范公开途径。完善部门预算公开途径报送制度,及时检查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财政预决算信息主要通过政府网或部门官方网站公布,对个别没有门户网站的部门,落实好部门宣传栏、公告栏等公开形式。三是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全市汇总决算公开内容,将按人大批准的政府决算报告、表样及相关说明全部予以公开;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公开内容,对各项“三公”支出增减原因进行说明,公布出国(境)批次及人数、公务用车保有量及购置量等信息,“三公”经费决算还要公开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四是开展专项检查。开展地方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市、区及各部门2015年预算和2014年决算信息公开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2016年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深入分析地方预决算公开的现状、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完善提升与加强管理。

  (二)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做好营改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以及各项税收政策的公开工作,引导社会预期,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并根据政策变化情况对项目名称、执收部门、文件依据、资金管理等内容进行实时更新,实施动态管理。

  (三)推进PPP项目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相关部署,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公开国家、省关于PPP的主要政策法规,以及我市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有关项目情况。

  (四)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惠企利企政策、优化产业结构、扩大贸易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

佛山市财政局

201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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