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佛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佛府〔2008〕78号)以及《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财政职能,编制了2017年佛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特向社会公布。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新《预算法》等制度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不断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加强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微博、公告栏等线上线下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丰富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减税降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增强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发挥财政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

  严格落实新《预算法》要求,推动、监督各区财政部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批准财政预决算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及时督促市级各部门和单位,在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本单位预决算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经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在市级财政预决算经市人大批准后的二十日内,在局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年度预算报告、决算报告及相关报表。

  扎实开展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市级及五区的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针对预决算公开存在的问题,要求各责任主体充分认识预决算公开工作重要性,深入查找原因,落实责任,切实整改。鼓励市级单位、各区将公开时间适当提前,原则上同一地区同一天集中公开,以提升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

  (二)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加大税费减免政策宣传力度,第一时间通过局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引导社会预期,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主动将《佛山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方案》等政策文件发布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大力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及时公布广东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资金管理方式等,并根据政策变化情况对清单进行实时更新,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

  (三)推进PPP项目信息公开。

  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相关部署要求,通过网站发布、微信推送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开国家、省关于PPP的政策法规,按规定公开全市PPP项目信息,同时也将我市财政部门在PPP管理方面好的经验做法通过专题形式进行宣传。

  (四)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立足财政职能,围绕社会民生、经济发展、依法行政等重点方面,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就业、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等民生领域的财政政策及时进行公开,对经济领域的产业扶持补贴政策及时进行解读,继续公布我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市级财政预决算。2017年1月25日、8月28日,我局在市级财政预决算经市人大批准后的20天内,在门户网站分别公开2017年市级预算报告和2016年市级决算报告。

  (二)市直部门预决算。除涉密部门外,市级部门均在部门预决算经市财政局批复后20天内,在市政府门户网专栏与各部门门户网同步公开部门预决算,个别没有独立网站的部门在单位公告栏上进行公开。

  (三)市级“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2017年1月25日,在公开的2017年市级预算报告中,同时公开了2017年市级“三公”经费预算情况;8月28日,在市政府与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了佛山市级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

  (四)市级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除涉密部门外,应公开“三公”经费的市级部门均公开了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与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五)各区财政信息公开。五区政府均已公开财政预决算与“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区属应公开部门预决算的部门,也已全部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公开。

  (六)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我局通过局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及时公布了国家税收和政府性基金相关政策文件,并且在局网站公开了最新的广东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我局通过局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及时公布了国家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面的相关政策文件,并及时按规定公开了2017年全市PPP项目信息。

  四、人大议案或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承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包括代表建议和议案转建议)39件、市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委员提案49件,合计88件。其中:主办的人大建议1件,协办的人大建议38件,主办的政协提案4件,协办的政协提案45件,目前均已按时办理完毕。

  在保证“件件有答复、事事有交待”的基础上,2017年我局着力抓好建议和提案的办理质量,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反映的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等各方面问题,牢牢立足财政职能,积极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不断增强办理实效性,提升办理满意度。

  五、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佛山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佛山财政微信、佛山财政微博、局大堂公告栏、LED屏是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的主要途径和形式。2017年,我局官方网站共公开信息448条,包括规章、财政动态类信息、规范性文件、财政预决算信息以及其他信息等;政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57条;公告栏、LED屏公开信息4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本报告年度,我局有11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我局均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回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本报告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项目。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地方,比如公开内容还要进一步细化、相关政策的解读覆盖面还要扩展、公开平台建设还需加强。

  2018年,我局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提升财政透明度,持续打造“阳光财政”,进一步发挥财政部门对社会的服务作用。一是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信息公开内容,特别是对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二是改进信息公开的方式,推动预决算公开信息集中发布,进一步提高公众获取财政信息的便捷性。三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内部操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效率和质量,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系统化。四是完善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的功能,夯实信息公开的载体基础,切实提升群众体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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