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我局结合财政职能,编制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特向社会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足财政职能,聚焦助力“六稳”“六保”,认真规范做好财政预决算、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公示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持续打造阳光财政、透明财政。
(一)全面推进主动公开。2020年,根据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部署要求,结合财政实际,重点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财政收支数据、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行政执法公示等方面的公开。预决算信息公开方面,完善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机制,指导市级预算单位及时公开预决算,指导督促各区完成财政预决算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开展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专项检查。财政收支数据方面,每月发布全市各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按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中央直达资金、上级补助资金、扶贫政策资金等分配下达情况。规范性文件方面,及时将我局参与制定的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光伏发电项目补助等6份规范性文件在局网站、市政府网站专栏向社会公布,同时对于按规定程序废止的1份规范性文件及时发布通告。政策解读方面,充分利用局网站、局微信、佛山扶持通平台及政府网站营商环境专栏等载体,加强对粤港澳大湾区个税财政补贴、企业用电用气补贴、“国六”汽车消费补贴等惠企利民政策进行宣传解读。行政执法公示方面,及时公开承接落实省财政厅委托和重心下移权责事项,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和“双公示”目录,全局2020年发生行政检查12宗、行政许可3宗。2020年全局通过网站、微信、宣传栏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0余条,积极发挥财政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2020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3件,主要涉及财政预决算、高新技术企业补助资金等方面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市财政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按时进行了受理和答复,充分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本年度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未发生行政诉讼情况。
(三)严格规范公开管理制度。一是严格执行对外信息发布三级审批,加强对公开信息的政治把关、保密把关和文字把关,确保政治立场正确、符合保密规定、内容准确无误。二是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及时优化栏目设置,每两周至少更新一次内容,对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系统评估清理,确保公开内容准确;落实集约化要求,完成“佛山财政”微博账号的注销和公告事宜。同时,加强新媒体日常检查,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提升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三是规范做好信息依申请公开,在申请受理、内容审查、办理答复、文件归档等环节,全面落实条例要求,规范程序和文书格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既做到合法合规,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信息查询不够清晰便捷,信息传播范围不够广,部分政策文件专业性较强、公众不易全面理解和掌握等。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精准施策、持续改进。一是加大栏目整合。对局网站版块栏目设置情况进行了系统检查,全面梳理和优化信息分类,及时合并一些内容交叉、性质相近的栏目,并新增部分专栏,调整后的网站栏目布局更加科学合理,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更加便捷高效。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局网站、局微信、佛山扶持通平台开展宣传,提高受众面。三是加大政策解读。创新政策解读方式,通过制作解读视频、宣传海报、动漫、申报答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形成政策发布前预期引导、发布时同步解读、发布后跟踪反馈的工作闭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2020年,我局坚持抓好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反映的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等各方面问题,立足财政职能,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在保证“件件有答复、事事有交待”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办理质量,提升办理满意度。2020年我局承办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包括代表建议和议案转建议)36件、市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委员提案80件,合计116件。其中:主办的人大建议0件,协办的人大建议36件,主办的政协提案1件,协办的政协提案79件,目前均已按时办理完毕。
二是佛山市政府12345热线办理情况。对于12345热线、网络留言等咨询,我局也第一时间受理答复,2020年度共处理工单315份,回复微信留言20条,办结率100%,切实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答复。
佛山市财政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