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结算决算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加强我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22〕12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和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的通知》(粤财规〔2022〕2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在《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6〕49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审核管理办法补充说明的通知》(佛府办函〔2019〕419号)及《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变更预算、结算备案及抽查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佛财基〔2021〕3号)等文件内容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修订了《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结算决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9日(共7个工作日),意见和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的方式反馈至我局。

  反馈途径:

  1.电子邮件发送至wyu@fscz.gov.cn(邮件请注明:《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结算决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

  2.传真发送至:83282244

  请提交意见时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附件: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结算决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DOC

  佛山市财政局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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