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结算决算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3〕4号)已颁布实施,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二条市财政局负责在规定的时限内对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结算决算进行审核、抽查(详见附件1)。
(一)工程概算审核和工程预算、变更预算抽查(审核):投资金额≤500万元的完成时限为15个工作日;500万元<投资金额≤5000万元的完成时限为20个工作日;投资金额>5000万元的完成时限为30个工作日。
(二)工程结算抽查(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投资金额≤500万元的完成时限为20个工作日;500万元<投资金额≤5000万元的完成时限为45个工作日;投资金额>5000万元的完成时限为60个工作日。
第三条项目建设单位应承诺所报送的全部资料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并填写《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审核、备案、抽查送审资料承诺书》(详见附件2),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市财政局。
第四条对于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要求编制工程概算并准备《建设单位送审函》《工程资金来源情况说明》《概算编制报告》等有关资料报市财政局审核(详见附件3)。
第五条总概算额度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单位对项目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进行核对确认后,准备《建设单位送审函》《工程资金来源情况说明》《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等有关资料报市财政局审核(详见附件4)。
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按照要求准备《建设单位送审函》《工程资金来源情况说明》《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等有关资料报市财政局(详见附件5),由市财政局审核批复。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在完成工程预算、变更预算、结算编审工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填写《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备案表》《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变更预算备案表》《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备案表》(详见附件6-8),并将编审报告书以及在报备过程中涉及相关部门检查、审核(审计)或稽查的相关结论资料(签章后的电子化资料)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八条项目总概算额度1亿元以上(含1亿元)建设项目应在项目实施期间每年的一月份及七月份填写《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整体工程变更预算备案表》(详见附件9),将项目整体工程变更情况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九条对于被抽查的工程预算、变更预算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收到市财政局发出的抽查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建设单位送审函》《工程资金来源情况说明》《预算编制报告》等有关资料(详见附件10)提交市财政局评审。在抽查评审阶段,除必要的澄清及补充说明外,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再补充资料。
第十条对于被抽查的工程结算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收到市财政局发出的抽查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建设单位送审函》《工程资金来源情况说明》《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等有关资料报市财政局(详见附件11)提交市财政局评审。在抽查评审阶段,除必要的澄清及补充说明外,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再补充资料。
第十一条抽查评审工作完成后,市财政局将初步抽查结果书面征求项目建设单位意见,并出具《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成果抽查评价表》。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书面征求意见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或提出书面意见。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的,视为无异议。对征求意见内容有异议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进一步说明情况并提供佐证材料及相关凭证等依据。
第十二条本细则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我市此前印发有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附件:1.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审核、抽查时限表
2.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审核、备案、抽
查送审资料承诺书
3.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概算审核资料
报送清单
4.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核资料报送清单
5.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审核资料报送清单
6.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备案表
7.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变更
预算备案表
8.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备案表
9.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整体工程变更预算备案表
10.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变更预
算抽查资料报送清单
11.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结算抽查资料
报送清单
12.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成果抽查
评价表
附件1
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
审核、抽查时限表
工作内容 | 序号 | 投资金额 | 完成时限(工作日) | |
工程概算审核,工程预算、变更预算抽查(审核) | 1 | 投资金额≤500万元 | 15 | |
2 | 500万元<投资金额≤5000万元 | 20 | |
3 | 投资金额>5000万元 | 30 | |
工程结算抽查(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审核 | 1 | 投资金额≤500万元 | 20 | |
2 | 500万元<投资金额≤5000万元 | 45 | |
3 | 投资金额>5000万元 | 60 | |
备注:市财政局对建设单位送审的完整齐全的工程项目相关资料,自送达之日起在上述时限内(补充资料、三方会审时间另计)完成相关审核、抽查工作。特大型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审核时间。 | |
|
附件2
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审核、
备案、抽查送审资料承诺书
我们已按佛山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审核的要求,提供了项目(工程概算、工程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程预算、工程结算备案,抽查选填一项)全部相关资料。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所提供的立项文件、招标文件、招标说明、合同、中标通知书、地质报告等有关资料是真实、合法的文件。
二、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或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签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资料是真实、完整的。
三、所提供的材料及设备的品牌、型号、单价、单据是真实的。
我单位所报送的全部资料,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是真实、完整的。今后如果发现送审资料不全不实,有虚假、隐匿等违规行为,愿承担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
概算审核资料报送清单
序号 | 须提供的资料名称 |
1 | 建设单位送审函(附送审资料清单汇总表和送审金额汇总表) |
2 | 工程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
3 | 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立项批文 |
4 | 工程送审资料承诺函 |
5 | 概算编制报告及其电子版 |
6 | 由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的初步设计图 |
7 | 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发出的限额设计委托书 |
8 | 施工方案、施工要点及说明 |
9 | 工程勘察地质资料 |
10 | 主要材料设备名称、型号、规格、质量要求有清晰表述 |
11 | 前期费用相关资料 |
12 | 其他相关资料 |
备注:上述表格资料均须建设单位盖章确认。 |
附件4
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
结算审核资料报送清单
序号 | 须提供的资料名称 |
1 | 建设单位送审函(附送审资料清单汇总表和送审金额汇总表) |
2 | 工程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
3 | 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立项批文 |
4 | 工程送审资料承诺函 |
5 | 预算抽查意见函复印件或预算编制报告及其电子版 |
6 | 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及其电子版 |
7 | 工程竣工结算书及其电子版 |
8 | 工程竣工图 |
9 | 施工合同、附加合同或协议 |
10 | 中标通知书(包括设计、监理和施工招标等) |
11 | 施工招、投标文件 |
12 | 施工日志 |
13 | 桩基础施工记录表 |
14 | 工程量计算书及钢筋计量表 |
15 | 工程签证资料原件(需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三方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及设计变更资料 |
16 | 技术交底、图纸会审或审查记录 |
17 |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
18 | 开工报告 |
19 |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等报告) |
20 | 隐蔽工程有效资料 |
21 | 新增主要材料、设备的购买合同、发票及审核过程中市场询价的询价单或询价记录 |
22 | 工料分析表 |
23 | 地质勘探资料 |
24 | 与施工内容相关的合同、发票或其他凭证 |
25 | 其他相关资料 |
备注:1.所有报送资料均须建设单位盖章确认。 2.上述表格资料除1—5项报送1份外,其余按一式两份的要求报送。若资料原件只有1份,则由建设单位按原件的完整内容复印,并盖章确认后方可报送。 |
附件5
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
竣工财务决算审核资料报送清单
序号 | 须提供的资料名称 |
1 | 建设单位送审函(附送审资料清单汇总表和送审金额汇总表) |
2 | 工程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
3 | 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立项批文 |
4 | 工程送审资料承诺函 |
5 | 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及说明书 |
6 | 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基本建设支出预算 |
7 | 工程概算、预算、变更预算、结算审核、备案结论 |
8 | 项目所有招投标文件、项目所有合同(协议) |
9 | 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资料(可先提供明细账,根据需要到单位现场查阅凭证) |
10 | 项目所有结算书、物资消耗等有关资料 |
11 | 其他有关项目管理文件,如工程开工报告、监理报告、工程验收报告等 |
12 | 与竣工财务决算相关的资料(根据需要到单位现场查阅) |
备注:所有报送资料均须建设单位盖章确认。 |
附件6
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备案表
| | | 单位:元 |
项目基本情况 |
建设单位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项目名称 | |
项目概算审定金额 | |
其中: | 工程费用 |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
基本预备费 | |
备案工程基本情况 |
工程名称 | |
预算编审单位 | |
预算编审金额 | |
其中: | 工程费用 | |
不可预见费 | |
其他说明事项 | |
建设单位 核对意见 |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
备注: | 1、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一份、市财政局两份。 |
| 2、备案的工程预算不得超过项目概算中对应工程的概算审定金额。因特殊原因工程预算确实需突破工程概算的,按工程建设有关规定重新报批。 |
| | | | | | | | |
附件7
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变更预算备案表
| | | 单位:元 |
工程基本情况 |
建设单位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工程名称 | |
工程预算备案金额 | |
其中: | 工程费用 | |
不可预见费 | |
合同金额 | |
备案工程变更预算基本情况 |
工程变更名称 | |
变更预算编审单位 | |
变更预算编审金额 | |
是否存在已备案的变更预算 | |
其他说明事项 | |
建设单位 核对意见 |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
备注: | 1、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一份、市财政局两份。 |
| 2、变更后的总工程费用预算不得超出已备案的工程预算中工程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用的总额。超出总额的,须按工程建设有关规定重新报市政府审批。 |
| | | | | | | |
附件8
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备案表
| | | 单位:元 |
工程基本情况 |
建设单位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工程名称 | |
工程预算备案金额 | |
其中: | 工程费用 | |
不可预见费 | |
备案工程结算基本情况 |
结算编审单位 | |
工程结算审定金额 | |
其他说明事项 | |
建设单位 核对意见 |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
备注: | 1、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一份、市财政局两份。 |
| 2、备案工程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备案工程预算的工程费用、不可预见费用及经市政府批准的工程变更预算的总额。超出总额的,须按工程建设有关规定重新报市政府审批。 |
| | | | | | | |
附件9
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整体工程变更预算备案表
| | | 单位:元 |
工程基本情况 |
建设单位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工程名称 | |
工程预算备案金额 | |
其中: | 工程费用 | |
不可预见费 | |
合同金额 | |
整体工程变更情况 |
变更编号 | 变更名称 | 变更金额 |
| | |
| | |
合计 | | |
其他说明事项 | |
建设单位 核对意见 |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
备注: | 1、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一份、市财政局两份。 |
| 2、变更后的总工程费用预算不得超出已备案的工程预算中工程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用的总额。超出总额的,须按工程建设有关规定重新报市政府审批。 |
附件10
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预算、
变更预算抽查资料报送清单
序号 | 须提供的资料名称 |
1 | 建设单位送审函(附送审资料清单汇总表和送审金额汇总表) |
2 | 工程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
3 | 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立项批文 |
4 | 工程送审资料承诺函 |
5 | 预算编制报告及其电子版 |
6 | 由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工程施工图 |
7 | 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发出的限额设计委托书 |
8 | 技术交底、图纸会审或审查记录 |
9 | 工程勘察地质资料 |
10 | 主要材料设备名称、型号、规格、质量要求有清晰表述 |
11 | 其他相关资料 |
备注:所有报送资料均须建设单位盖章确认。 |
附件11
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
结算抽查资料报送清单
序号 | 须提供的资料名称 |
1 | 建设单位送审函(附送审资料清单汇总表和送审金额汇总表) |
2 | 工程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
3 | 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立项批文 |
4 | 工程送审资料承诺函 |
5 | 预算抽查意见函复印件或预算编制报告及其电子版 |
6 | 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及其电子版 |
7 | 工程竣工结算书及其电子版 |
8 | 工程竣工图 |
9 | 施工合同、附加合同或协议 |
10 | 中标通知书(包括设计、监理和施工招标等) |
11 | 施工招、投标文件 |
12 | 施工日志 |
13 | 桩基础施工记录表 |
14 | 工程量计算书及钢筋计量表 |
15 | 工程签证资料原件(需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三方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及设计变更资料 |
16 | 技术交底、图纸会审或审查记录 |
17 |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
18 | 开工报告 |
19 |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等报告) |
20 | 隐蔽工程有效资料 |
21 | 新增主要材料、设备的购买合同、发票及审核过程中市场询价的询价单或询价记录 |
22 | 工料分析表 |
23 | 地质勘探资料 |
24 | 与施工内容相关的合同、发票或其他凭证 |
25 | 其他相关资料 |
备注:所有报送资料均须建设单位盖章确认。 |
附件12
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成果抽查评价表
项目名称 | |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单位委托的 中介咨询单位 | | |
项目分类 | 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预算):□ 变更预算:□ 结算 :□ | |
上报造价文件金额 | | |
评价认定金额 | | |
核减金额 | | 核增金额 | | |
增减净额 | | 偏差率(i) | | |
一、造价成果文件质量评分 | |
扣分项 | 编号 | 扣分内容 | 扣分标准 | 扣分 | |
完成质量 | 1 | 偏差率(i):①3%<i≤4%,扣5分;②4%<i≤5%,扣10分;③i>5%,扣20分。 | 0-20 | | |
2 | 未提供工程量计算稿的,扣3分。 | 3 | | |
3 | 计算稿未标明图纸编号、或数据来源,以及数据链接不清晰,造成无法理解的,扣3分 | 3 | | |
4 | 成果文件汇总错误的,扣3分 | 3 | | |
5 | 工程量计算错误,引起总造价误差超3‰或10万元(5000万以上20万元)的,每处扣1分。 | 1 | | |
6 | 套用定额、套用取费标准、采用信息发布价或市场参考价、引用相关计价依据错误,引起总造价误差超3‰或10万元(5000万以上20万元)的,每处扣1分。 | 1 | | |
7 | 清单漏项或重复计价,引起总造价误差超3‰或10万元(5000万以上20万元)的,每处扣1分。 | 1 | | |
8 | 市场询价没有按要求提供询价单或询价记录,引起总造价误差超3‰或10万元(5000万以上20万元)的,每处扣1分。 | 1 | | |
9 | 编审内容不完整(如下浮率、预留金、工期、材差等),每处扣1分。 | 1 | | |
10 | 其他成果质量问题,引起总造价误差超3‰或10万元(5000万以上20万元)的,每处扣1分。 | 1 | | |
二、其他项目评分 | |
工作评价 | 11 | 签证混乱、资料矛盾、结算依据不足,每处扣2分。 | 2 | | |
12 | 审核过程多次补充提交送审资料的,每增加一次(首次不计)扣5分。 | 5 | | |
13 | 在编审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未将编审结果(签章后的电子化资料)报市财政局备案的,扣2分。 | 2 | | |
14 | 成果文件被抽中的,未按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送审的,扣2分。 | 2 | | |
15 | 其他预结算工作组织开展混乱、不配合监督检查情况。 | 0-10 | | |
廉洁纪律 | 16 | 存在徇私舞弊,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及其他中介咨询机构串通,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政府利益的。 | 100 | | |
扣分合计(未折算) | | |
总分 | | |
评价意见 | | |
处理建议 | | |
备注: 本表初始底分为100分,扣完为止。其中,对于完成质量(2-10项)的扣分:送审金额1000万(含)以下的项目,所扣分数按100%计算;送审金额1000万(含)—3000万的项目,所扣分数按90%计算;送审金额3000万(含)—5000万的项目,所扣分数按80%计算;送审金额5000万(含)—1亿万的项目,所扣分数按70%计算;1亿以上的项目,所扣分数按60%计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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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结算决算管理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PDF